提出如下問題:
我企業出租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合同上土地及房產租金是分別約定的,已按房屋租金收入繳納房產稅(容積率約為0.5;該出租行為自2006年前開始;合同2016年更新),請問土地要不要繳房產稅?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121號
三、關于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征收房產稅問題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于0.5的,按房產建筑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并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1、按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
2、出租不動產可按租金收入繳納房產稅。若將出租不動產拆分為出租土地及房產,租金收入包括這兩部分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