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為電力設備出口企業,出口的都是大型設備,設備出口后會存在對方安裝、驗收和質保期等環節,整個過程可能需要較長的時間,從而應收賬款的賬期也會很長,對壞賬損失也造成了較大的影響,請問有沒有比較好的辦法來減短賬期,達到減少壞賬損失的效果。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從會計準則規定看:
如果設備安裝工作是銷售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在安裝過程中可能會發生一些不確定因素,影響設備銷售收入的實現,因此,設備實物的交付并不表明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隨之轉移,不能確認收入。只有在安裝完成并驗收合格,才表明與設備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乙公司,同時滿足收入確認的其他條件時,公司才能確認收入。
2、從稅法規定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的規定,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時確認收入。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可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也就是說對包括包裝調試的設備收入確認問題,會計和稅務的處理原則是一樣的,在實務工作中,對于必要的、復雜的安裝調試,都是要求在安裝調試后,驗收 合格才確認收入,而對于簡單的安裝,則可以在發出商品時即確認收入。
根據您提供的資料,您們的設備需要驗收合格才可以確認收入的實現,沒有更好的辦法減少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