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營改增后ETC充值、過路費、停車費、開什么票?可以抵扣進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營改增后ETC充值、過路費、停車費等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可以按照規定公式計算抵扣進項。根據是《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47號)明確,“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 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規定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2.提醒貴公司《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僅僅是一個過渡性的政策,7月份以后國家稅務總局將會出臺相關規定。如果ETC支付,只要取得通行費發票,可參照上述規定計算抵扣。
3.現在是營改增過渡期,建議和主管稅務局加強溝通確認。
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