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成立了工會組織,請問:公司需要每月按工資總額的1%計提工會經費嗎?需要按計提金額給稅務局交工會經費嗎?如果交,比例是多少?
其實,就是想知道工會經費的具體處理辦法。如何計提、如何支出。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
第四十一條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1、企業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工會經費由稅務機關代征的,憑地稅局代征時開具的工會經費代收憑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3、回撥的繳費金額,設置工會賬戶單獨核算,工會經費主要用于基層職工的教育和工會開展的其他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