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應付職工薪酬年末如何確認稅法與會計差異,會計一般處理是當月計提次月發放。如何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應付職工薪酬年末計提工資,只要在會算清繳前發放,就可以稅前扣除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所得稅費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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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現對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公告如下:
一、企業福利性補貼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二、企業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支付匯繳年度工資薪金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