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我單位是一般納稅人,5月1日涉及營改增項目,因我單位前11個月一直是增值稅留底(享受優惠住宅免稅),每月不結轉應交增值稅明細,只是12月份(年末)結轉應交增值稅明細。5月初營改增,我需要把應交增值稅留底數結轉嗎?5月初沒有結轉,5月份營改增項目未發生,不繳稅,6月初能結轉嗎?還是我應該怎么做賬務處理?
2,試點之前不能抵,試點后,是按比例抵還是營改增項目直接繳稅。6月份有營改增項目,但還是進項稅大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5月初營改增,貴公司不需要把應交增值稅留底數結轉。6月份也不需要結轉。
2、營改增項目直接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