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專家,比如一個企業要在香港上市,假如首次費用是500萬,那這個企業還需代扣代繳什么稅費?請詳細說明一下,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應按6%代扣代繳增值稅,按10%代扣代繳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附件1: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五)金融服務。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并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臺)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三條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四條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一條 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