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是一家倉儲物流公司(現在是小規模納稅人),正在建設不動產倉儲房屋,如:今后不動產房屋建設竣工辦理產權后:從“在建工程”科目轉到“固定資產”科目
問:1:之前購買土地的價款是進入“無形資產”科目的,是否在竣工時也一并轉入到“固定資產”科目
2:如果今后要轉讓部分產權,交增值稅的稅率是多少?計稅金額(轉讓價—固定資產原價)差額征稅嗎?
3、是否也要交土地增值稅?和產權轉移印花稅?還有相關的稅嗎?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是在竣工時也一并轉入到“固定資產”科目。土地使用權在建造房屋及建筑物前,記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在建造房屋及建筑物時,將“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的帳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在房屋及建筑物完工后,土地使用權成本隨房屋及建筑物工程成本,一同轉入“固定資產-房屋及建筑物”,不單獨作為“固定資產-土地”、或者無形資產核算。
2.依據《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4號)以及《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自建的不動產,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可以差額繳稅。注: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即可以差額繳稅。
3.目前沒有文件明確不交土地增值稅,我們理解稅務局可能要求交土地增值稅。要交產權轉移印花稅。其它相關的稅費主要是增值稅附加和納入企業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4.現在是營改增過渡期,建議和主管稅務局溝通確認。
謝謝提問。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您好!
1.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交增值稅。
2.倉儲服務的稅率是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為3%。
3.提醒貴公司注意選擇合適的商務合同模式。
謝謝再次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