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我司有三個下屬子公司(A、B、C),均由我司與我司的母公司共同投資,股權比例均相同,現計劃由A把B、C吸收合并,合并過程中是否要繳納印花稅,有沒有免稅條款?所得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契稅是否都可以免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貴公司的情況屬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 的 “同一控制”是指二者企業有共同的母公司或他們都受另一家公司控制。屬于同一控制下合并。
1、土地增值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5號)的規定,二、 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合并為一個企業,且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原企業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合并后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八、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契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改制、公司合并與分立、企業破產、資產劃轉、債權轉股權等情形,可享受相應的契稅減免政策。對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合并為一個公司,且原投資主體存續的,則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權屬時,可以免征契稅;公司分立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公司投資主體相同的公司,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3、印花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業,其新啟用的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以上規定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