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你好,我單位境內公司招標的機械設備出口給境外子公司使用,是否享受退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享受退(免)稅的貨物出口貿易方式大致有:一般貿易,進料加工貿易,易貨貿易,補償貿易,小額邊境貿易,境外帶料加工貿易,寄售代銷貿易等。 目前享受出口貨物退(免)稅的企業具體有下列幾類:第一類是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及其授權單位批準的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含外貿總公司和到異地設立的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的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第二類是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及其授權單位批準的有進出口經營權的自營生產企業和生產型集團公司。第三類是外商投資企業。第四類是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企業。第五類是特定退稅企業。這類企業有:(1)將貨物運出境外用于對外承包項目的對外承包工程公司;(2)對外承接修理修配業務的企業;(3)將貨物銷售給外輪、遠洋國輪而收取外匯的外輪供應公司、遠洋運輸供應公司;(4)在國內采購貨物并運往境外作為在國外投資的企業;(5)利用外國政府貸款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通過國際招標方式中標機電產品的企業;(6)境外帶料加工裝配業務所使用出境設備、原材料和散件的企業;(7)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出口貨物的企業;(8)對外進行補償貿易項目和易貨貿易,以及對港澳臺貿易而享受退稅的企業;(9)按國家規定計劃向加工出口企業銷售“加工出口專用”鋼材的列名鋼鐵企業;(10)國家旅游局所屬中國免稅品公司統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稅店;(11)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12)為國外航空公司生產并供應航空食品的國內航空供應公司;(13)向國內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銷售列明海洋工程結構物產品的國內生產企業。 貴公司的企業屬于享受出口貨物退(免)稅的企業且業務貨物出口貿易方式屬于退免稅方式,則可以退稅,個人認為您的此業務不符合以上,不能退稅。
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