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接201810的問題。如果合同中的租費包含了水電費,開增值稅專票時,是否還是要把水電費分開來計算?比如,合同是¥10000/月(含水電費),1月水電¥1000,則開¥9000租費,2月水電¥1500,則開¥8500租費?但是合同中寫了租賃費含水電,是不是又矛盾了呢?
因為這是租戶的要求,希望您能幫幫忙。感謝您的耐心!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因為合同中的租費包含了水電費,所以可以按合同金額開具租賃費發票。貴公司該項租賃業務中發生的水電費可以計入租賃業務的成本,取得的水電費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