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家汽車零部件制造公司,我公司購入一套模具價值100萬,模具所有權客戶要求歸他們所有,并要求我司以1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證明這個資產歸他們。模具的成本以后攤到賣給他們的產品中去。我們可否開具?是屬于贈送視同銷售,所得稅又是如何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所述問題法律上沒有專門明確規定;實務中,我們理解如果沒有偷稅意圖,貴公司開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費用可以稅前列支。
2.建議不要按視同銷售處理,而是按打包銷售處理。
3.鑒于現在是營改增過渡期以及所述問題的特殊性,建議和主管稅務局溝通確認。
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