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供貨商在給我司提供的配件中,存在質量問題,我司按照《供需基本合同》向供貨商提出索賠,該索賠款是否需要開票?我司對配件進貨檢驗,發生的檢驗費是否需要開票?怎么開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所述問題法律上沒有專門明確規定;實務中,我們理解,索賠款不需要開票;發生的檢驗費,如果向供貨商單獨收取,則需要貴公司開票,如果以賠償款向供貨商收取,則不需要貴公司開發票,開收據就可以。
2.相關規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擴大專用發票使用范圍。另外《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進一步明確: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由于企業收到的賠款不屬于“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范圍,不能開具發票。在國家尚未制定統一的違約金收款收據之前,企業應當以經濟合同和財務制度的規定,開具收款收據作為財務憑證。
3.現在是營改增過渡期,建議與主管稅務局溝通確認以及與供貨商友好協商。
謝謝提問。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您好!
是計入營業外收入。
謝謝再次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