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出租房屋、因為是新開發的房地產,為了盡快招商把商鋪租出去,和承租戶簽合同時,給承租戶的商鋪裝修期為半年,同時免半年租金,請問:免租期要交稅嗎?涉及哪些稅種?怎樣規避?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1、房屋出租在免租期內需要交納房產稅,依據財稅[2010]121號文件規定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2、增值稅,在免稅期內如果承租方將房屋租賃費提前交給出租方,出租方應按實際收到租賃金額計算交納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如果按合同約定出租方需要到6個月后再支付租賃費,那么出租方在未收到租賃費前是不需要交納上述稅費的。3、印花稅,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后,雙方依據房屋租賃金額計算交納印花稅。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您好:如果在免稅期內沒有取得租金收入是不需要交納增值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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