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買入一塊土地的使用權,產生的耕地占用稅、契稅、印花稅、測繪費、傭金、評估費、招待費是否都應計入無形資產? 本土地建設17年竣工投產,何時進行攤銷?攤銷年限?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關于”產生的耕地占用稅、契稅、印花稅、測繪費、傭金、評估費、招待費是否都應計入無形資產”,法律上沒有專門明確規定。實務中,“耕地占用稅、契稅、印花稅、測繪費、傭金、評估費”一般計入無形資產(印花稅、測繪費、傭金、評估費有的計入管理費用),招待費一般計入管理費用。
2.關于“何時進行攤銷和攤銷年限”,開始使用土地時進行攤銷,攤銷期限為土地使用期。依據是《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十七條規定,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企業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謝謝提問。
購買土地時支付的契稅計入無形資產入賬成本
購買土地時支付的印花稅、測量費、測繪費、土地評估費是計入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