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為總公司,分支機構全省50多家,都為非獨立核算,而且分公司有以一部分人為第三方勞務派遣,另一部分人雖與總公司簽署勞務合同,但工資發放均由派遣公司負責,那么請問:
1.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署合同的員工及與總公司簽署合同的分公司員工,個人所得稅均可以由派遣勞務公司代扣申報嗎?
2.因以上員工目前都由派遣公司代扣申報,但分公司有獨立稅務登記,稅務局回復必須要鑒定稅種,理由是個稅屬于屬地管理,必須在當地繳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署合同的員工及與總公司簽署合同的分公司員工,個人所得稅均由派遣勞務公司代扣申報,
2.個稅屬于地稅,以上員工的個稅應有派遣公司在勞務發生地代扣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