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生產過程中有一道工序需要對水進行冷卻,特此簽訂了冷卻循環系統工程,該合同內容有一些水泵、管道、配電柜、壓力表、排水閥、電線、人工安裝費等組成,但合同約定的開票稅率是11%。此項服務是是建筑安裝工程納稅么?但是其實質應該算是我的生產設備吧?還請老師解答一下。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銷售自產產品并負責安裝,為增值稅的混合銷售行為,適用稅率17%。外購商品并負責安裝也屬于增值稅的混合銷售行為,適用稅率17%。
2、承接工程,自行采購工程所用設備、材料,工程所用設備、材料構成工程成本,適應增值稅稅率為11%。(需要有建筑資質)
3、請按以上原則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