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你好,我公司是醫藥流通企業,為了搞促銷,購買禮品(洗衣粉、食用油、筆本等),贈送給客戶,請問我公司如何做賬務處理?需要留有贈送禮品領購明細表等資料以后備查嗎,能否直接作為促銷費報銷,后需要附什么單據,才能所得稅前扣除?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所述問題法律上沒有專門明確規定。實務中,一般處理如下:
1.賬務處理�!盃I業費用——業務招待費\"或是“營業費用——禮品招待費”。
2.一般不會留有贈送禮品領購明細表等資料以后備查。
3.如果是購買的,一般不能直接作為促銷費報銷;如果是自產的,一般作為促銷費處理。
4.一般需要附發票,才能所得稅前扣除。
5.建議在稅務檢查時,做好溝通解釋。
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