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關于支付境外企業服務費的所得稅問題,我公司員工到國外參加培訓,我們支付給境外企業的所得稅需要代扣繳所得稅嗎?
第二種情況是我公司委托境外公司加工我們運輸過去的材料并在境外銷售給第三方, 我們支付給加工方的加工費需要支付所得稅嗎?
請告知文件號以備與稅務局協商,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如果在提供該服務時境外企業未到境內,即其勞務發生地完全在境外,則根據如下規定,對于勞務發生地完全在境外的不需在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根據上述規定,對于該境外企業如未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則對于其完全發生在境外的服務收入不在我國繳納企業所得稅。
請貴公司參考以上處理,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