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公司將運輸業務承包給個人,運輸費直接打給個人,個人的車輛掛靠到了別的運輸公司,由個人到掛靠公司開具發票給出包公司,有什么稅務風險,相關的規定是什么?如果不行,是否還有其他解決辦法?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資金流和發票流不一致,不能抵扣進項稅。該個人可以去稅務機關代開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5〕192號
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的抵扣問題
(三)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支付貨款、勞務費用的對象。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支付運輸費用,所支付款項的單位,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貨單位、提供勞務的單位一致,才能夠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