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湖南的物流公司,新公司在百旺金賦買的金稅盤490元,開票系統技術維護費用是330元,提供的是普通發票,我司是一般納稅人,可以做全額減免稅額嗎,在主表23欄填列就可以了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增值稅稅控系統設備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抵扣條件和會計處理:
一、抵減條件
1、增值稅稅控系統設備專用設備必須為初次購買;
2、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設備包括金稅卡、IC卡、讀卡器或金稅盤和報稅盤;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報稅盤;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包括稅控盤和傳輸盤。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二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其進項稅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二項費用是增值稅稅控系統設備費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技術維護費用中不包括網上申報服務費只是防偽稅控系統的服務費)
4、二項填寫在申報表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中,當19 21〉23時填寫23;19 21〈23,填寫19 21;留抵時不填寫。
二、會計處理
1、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減免稅款”專欄,用于記錄該企業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2、企業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按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3、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按實際支付或應付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按規定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稅減免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