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教,我是云南的公司,我公司在鄰縣的商鋪出租收入應如何納稅,應在哪里繳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企業納稅人出租,房產承租方用于經營應繳納以下稅款: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
2.增值稅: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而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則應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按11%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
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