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我們是農產品產業,我們的農產品銷售是免增值稅(已備案),在春節公司做了一些禮包產品,有一些從批發市買回來的堅果,簡單包裝后和其他的產品一起做禮包銷售,那這是不是也可以享受免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2、外購農產品銷售按13%稅率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
發文字號: 財稅字【1995】第052號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所列免稅項目的第一項所稱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后銷售的仍然屬于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于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