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我公司轉讓下屬一子公司(小水電)股權,是否應該繳納印花稅,如果應該繳納是應該由總公司繳,還是由購買方繳,政策依據是什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的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因此,股權轉讓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應按產權轉移書據萬分之五來貼花。印花稅是對合同雙方征稅的,股權轉讓的合同雙方都需要繳納印花稅。
提供以上供您參考,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