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現為小規模納稅人,現銷售一批竹柳,屬農產品,對方要求開具13發票進行抵扣。因為我公司可以開具免稅發票,請問對方可以進行抵扣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從農業生產者手中購進免稅農產品時,可以開具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的收購憑證,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從農業生產單位(含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農產品時,農業生產單位開具的普通發票可以作為計算并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自產免稅農業產品無論開具免稅貨物(勞務)發票,還是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均屬于“農產品銷售發票”范圍,其取得發票均可以計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享受免稅政策后開具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財稅[2013]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