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我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一項固定資產,因未達到我司固定資產驗收要求,要求對方賠償并簽訂了賠償合同。問題如下:
1、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按照原始合同金額入賬(將賠償金作營業外收入),還是原始合同金額扣減賠償款后的金額入賬?
2、供應商應該如何給我司開發票,是按照原始合同金額還是原始合同扣減賠償金后的余額?
3、目前供應商已按照原始合同金額給我司開票,我司應該如何處理?
謝謝老師!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按合同金額入賬,賠償入營業外收入。
2.按合同金額開發票,賠償款不用開發票。
3.以開票金額入固定資產。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