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個醫藥企業,客戶在我公司銷費后就會有積分產生,當積分積累到一定分數時,就可以對換商品,但這些商品不是我公司的,例 :1000積分可以兌換洗發水,請問洗發水我公司要不要取得增值 稅進項稅發票,上不上增值稅銷項稅,還有就是個人所得稅要不要代為扣繳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貴公司購進洗發水應取得增值稅進項稅發票,客戶兌換時應繳納增值稅銷項稅,不涉及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10〕148號)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有關積分消費,企業所得稅法及其配套法規沒有明確如何處理,因此可以考慮按財務、會計處理辦法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財政部關于做好執行會計準則企業2008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函〔2008〕60號)規定,企業在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的同時授予客戶獎勵積分的,應當將銷售取得的貨款或應收貨款在商品銷售或勞務提供產生的收入與獎勵積分之間進行分配,與獎勵積分相關的部分應作為遞延收益,待客戶兌換獎勵積分
或失效時,再結轉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