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是繼續推進營改增,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從今年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將農產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降至11%。同時,對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入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避免因進項抵扣減少而增加稅負。我向問的是同時,對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入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避免因進項抵扣減少而增加稅負,這里的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是指還按13%的稅率扣除,還是農產品進項稅的計算扣除方法不變,如果說按13%的稅率扣除,可是增值稅7月1日起就沒有這一檔稅率了?如果不按13%的稅率扣除,怎么可減少稅負阿?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是指如果增值稅稅負提高,考慮提高部分退回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