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樂部會員提出如下問題:
對于生產型企業,鐵路運票、海運發票、空運發票能作增值稅進項抵扣嗎?國家一級貨代發票能抵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 熊勇 專家解答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92號)根據第一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外購貨物和銷售貨物(固定資產除外)所支付的運輸費用,準予抵扣的運費結算單據(普通發票),是指國營鐵路、民有航空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非國有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貨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貨物運輸代理費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批復 》(國稅函[2005]54號)的規定,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務是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作為委托方和承運單位的中介人,受托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和相關事宜并收取中介報酬的業務。因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費用,不得作為運輸費用抵扣進項稅額。
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