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個人自己購買的商業保險,我們企業做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時,能每月抵減200元扣除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財政部 稅務總局 保監會
關于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
財稅〔2017〕39號
四、關于稅收征管
(一)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單位負擔部分應當實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清單,視同個人購買,并自購買產品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以后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個人自行退保時,應及時告知扣繳單位。個人相關退保信息保險公司應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
(二)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自行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應當及時向代扣代繳單位提供保單憑證。扣繳單位自個人提交保單憑證的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以后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個人自行退保時,應及時告知扣繳義務人。
(三)個體工商戶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投資者自行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在不超過2400元/年的標準內據實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以后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