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們是一家鐵路運輸企業,請問西部大開發15%所得稅優惠政策我們能否享受,我們看國家發改委2013年21號文中的第二十三條涉及到鐵路行業,但當地稅務機關解釋都是和鐵咱修建及鐵路設備生產有關的,我們這種鐵路運輸的不包括,做為國家基礎類產業,我們鐵路運輸企業當真還不為享受該優惠政策?望及時回復為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2號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經企業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查一下貴公司所在地區及所從事的行業是否屬于目錄范圍,如果屬于可以到當地稅務機關按照相關要求提供資料進行申請。以上回復貴公司可參考一下,謝謝您的提問。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您好:看了一下21號文件,第二十三條主要是對設備,建設,擴建及設施等方面有優惠政策,并沒有就交通運輸進行列舉和說明,個人理解應當是不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建議貴公司可以再到當地稅務機關進行一下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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