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通過擔保公司擔保取得一筆流動資金貸款,那么,擔保費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同時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里不允許抵扣的屬于“息轉費”屬性的費用是支付給貸款方,也就是借出資金的債權人的,但是債務人支付投保費用是支付給第三方擔保公司的,不是支付給貸款方的,可以在取得保險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依法抵扣其進項稅額。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