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你好,我公司使用彩鋼瓦制作了一個結構物,三面及頂部有彩鋼瓦覆蓋,一面敞開,請問需要繳納房產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幾個業務問題的解釋與規定》((1987)財稅地字第3號)一、關于“房產”的解釋“房產”是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產。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柜、酒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石灰窯以及各種汽油罐等,不屬于房產。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2號)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原價計算繳納房產稅。房屋原價應根據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對納稅人未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核算并記載的,應按規定予以調整或重新評估。綜上,如果貴公司建造的彩鋼房符合前述“房產”界定,應繳納房產稅。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