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的股東是個人,最近與另一家大公司合作。大公司收購我公司人人股權80%,共計要付4800萬元,首年付1920萬元,其余的分四年,如果銷售總收入和凈利潤達到合同要求,按年支付,達不到要扣減,也就是轉收入是不確定性。請問:個人首年轉讓80%股權收入是按4800萬總收入交稅,還是按1920萬交稅,以后各年待收到錢再交剩余稅?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個人首年轉讓80%股權,收到1920萬元暫不繳稅,以后各年待收到錢再繳納稅款。因為這項業務稅收法規沒有規范,請在咨詢一下稅務機關,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