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復墾費,森林植被恢復費,水土保持補償費計提數是符合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環境保護、生態恢復專項資金嗎?如果不是,那些是可以計提扣除的?試舉例?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
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于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準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后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對于特殊行業的特定資產,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國際條約,承擔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等業務,如核電站設施等棄置和恢復環境業務。有專門和特定用途。
排污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土地復墾費等具有顯著的生態是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征收并專項用于環境污染防治的費用。
所以復墾費,森林植被恢復費,水土保持補償費計提數是符合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環境保護、生態恢復專項資金可以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