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根據所得稅法,分公司成立當年不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就是不用分配,那分公司成立首年有利潤的情況下賬上不做計提所得稅的分錄是否會被稽查?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分公司每季度按照總公司核定的比例預交稅款。
年末時,利潤表與總公司利潤表匯總后,由總公司統一匯算清繳。
至于分公司利潤是否上交總公司,視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而定。一般來說,既然要求你們上交,都是全額利潤上交的。但分公司利潤是否上交總公司,對整個公司的匯總財務報表沒有影響。
分公司年末利潤由總公司統計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