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在2013年開工建設一在建工程,歷時幾年在2017年初才正式竣工,今年3月各項費用才歸集團完畢辦理結算轉固,由于橫跨建筑業營改增期間,總包施工方最后采用簡易辦法按3%交納增值稅并向我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票發票,請問我公司是否可以按60%和40%分兩年抵扣該筆進項稅,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簡易計稅方法是指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一般納稅人,其取得的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