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租用員工私車用于開展業(yè)務,個人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按工資薪金所得還是按財務租賃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報銷燃油費?是否要開具租賃發(fā)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公司使用員工車輛,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給員工發(fā)放車補,另一種是員工和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公司租用員工車輛并支付租賃費用,兩種方式對員工的稅務影響不同。
公司與員工簽訂租賃合同的,支付給員工的租金等費用,員工向稅務機關代開發(fā)票是按“財產租賃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沒有簽訂租賃合同而支付給員工的所得,員工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司租車的燃油費可以在公司報銷。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