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飼料產品免征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21號)規定:從2001年8月1日起,對以下飼料產品繼續免征增值稅:
⑴、單一大宗飼料。指以一種動物、植物、微生物或礦物質為來源的產品或其副產品。其范圍僅限于糠麩、酒糟、魚粉、草飼料、飼料級磷酸氫鈣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類產品。中的草飼料范圍具體指什么?
青貯玉米是否屬于此范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草飼料的范圍法規未進一步明確,應以稅務機關的規定為準,請咨詢一下當地稅務機關,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