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外籍人員語言培訓費、子女教育費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算作其他福利費嗎?其文件依據是什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外籍人員語言培訓費、子女教育費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應作為工資薪金所得稅前扣除。福利費的列支范圍請參考以下文件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號
三、關于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ǘ槁毠ばl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ㄈ┌凑掌渌幎òl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