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請問我公司2018年度計入有2017年度未預計的收入,匯算清繳時是否可以調增17年度收入,然后待18年匯算清繳時再調減18年收入?匯算清繳表中哪張表中調整?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2017年度未預計的收入匯算清繳時應該調增17年度收入,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體現。在2017年匯算清繳時體現,在2018年度就不用調整了。
2017年度少計的收入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調整,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個過渡科目,不是報表科目。是調整期初數不計入當期成本費用的部分,歸集之后計入未分配利潤。在所得稅申報中不體現,但是如果是調增未分配利潤的(如調增收入、調減成本費用的)在以前年度所得稅中未申報,要在本期作為納稅調增事項申報。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