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我公司在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收益需要繳納增值稅嗎?(一種是固定保本收益、一種是非保本浮動收益)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根據財稅【2016】140號,一、《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于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二、納稅人購入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至到期,不屬于《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4點所稱的金融商品轉讓。
因此,企業收到的固定保本收益的,需要繳納增值稅,其他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提供以上供您參考,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