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土地購置于2014年,于2016年9月開始新建廠房,竣工于2017年12月.假設(shè)2018年5月簽訂整體轉(zhuǎn)讓合同,請問公司(房屋、土地)適用的增值稅率是多少?是統(tǒng)一按11%,還是房屋按11%,土地可以自由選擇11%或簡易計稅5%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2017年12月項目竣工驗收,土地價值并入廠房的原值中,2018年5月簽訂整體轉(zhuǎn)讓合同時,(房屋、土地)適用的增值稅率是11%。土地不可以自由選擇11%或簡易計稅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