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在新建一個工業園,有宿舍與廠房,其前期設計費和勘探等費用的進項稅額是否可全部抵扣,如不能,怎么劃分,此類進項稅也需要分兩年抵扣嗎?如建設時同時建設,如工程費無法分開,那這種情況進項稅又怎么抵扣?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1、貴公司所建宿舍的進項稅額發票不能抵扣,廠房的發票是可以抵扣的。依據《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2、貴公司支付的前期設計費和勘探等費用應分兩年進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