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政府欲注冊一家企業A,收購B企業入股的,從事種植的企業C。政府收購C企業95%資產后,以原屬C企業的資產入股A企業,政府占有A企業95%的股份,B企業占有A企業。B企業有歷史虧損未彌補,C企業無虧損需彌補。
想咨詢,與政府簽何種轉讓協議,B公司交稅最少?
1、股權轉讓,B公司將其原占C公司的股權,轉讓給政府。將C企業更名為A企業。但因涉及C企業歷史經營情況,政府可能不會同意。此種轉讓,C企業是否都無需交稅?
2、政府購買C企業資產,C企業為此要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此種有何節稅點?
3、還有什么方式,既讓政府無后顧之憂,C企業、B企業又可節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貴公司的問題屬于稅收籌劃問題,貴公司需要到我們俱樂部現場進行一下咨詢,我們會有專人根據貴公司實際情況提供方案供貴公司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