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經營范圍為種子農作物種子生產、批發和零售,糧食收購。
1、公司收購種田大戶的糧食,發票怎么開?增值稅率10%?
2、糧食銷售是否屬于農林漁牧免稅項目,如果不免稅,公司同時涉及免稅和應稅項目,核算怎么進行?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公司收購種田大戶的糧食,增值稅率是10%。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
財稅〔2018〕32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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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完善增值稅制度,現將調整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2、糧食銷售不屬于以下文件規定的農林漁牧免稅項目。公司同時涉及免稅和應稅項目,應分開核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
(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1.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藥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采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二)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