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咨詢企業從事綠化管理、園藝作物種植業務,有哪些稅收及優惠政策。期盼老師百忙中回復,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1、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藥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采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8號)的規定,觀賞性作物的種植,按“花卉、茶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項目處理。
增值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建筑服務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筑服務。其中其他建筑服務是指上列工程作業之外的各種工程作業服務,包括鉆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構筑物、平整土地、園林綠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腳手架、爆破、礦山穿孔、表面附著物(包括巖層、土層、沙層等)剝離和清理等工程作業。因此,提供園林綠化服務,應當按照“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
提供植物養護服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的規定,納稅人提供植物養護服務,按照“其他生活服務”繳納增值稅。
因此,1.企業從事綠化草坪種植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2.園林綠化服務是按“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稅率是10%。提供植物養護按“其他生活服務”繳納增值稅,稅率是6%。
提供以上供您參考,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