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想請教一個問題,如果我司與一自然人簽訂勞務服務合同,對方需要到稅務局代開發票,那么這個發票的個稅的稅率是按多少呢,有的地方是按1.5%的征收率,有的地方是按20%的個稅稅率,超過20000的還有加成?還有,如果這個自然人本來也有工資薪金,這個代開的發票會影響他個稅的年度匯算清繳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1、得的勞務收入與工資薪金稅率不同,代開的勞務費發票不影響個稅的匯算清繳。2、依據《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款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