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支付國外公司(香港公司)一筆空運費,這筆運輸業務發生在國外,請問我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財稅[2013]106號,第十條 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是指應稅服務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內。
下列情形不屬于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一)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應稅服務。
(二)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租完全
因此,貴公司支付給境外公司完全發生在境外的服務,不屬于應稅服務,不用代扣代繳增值稅。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