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新注冊公司,還沒有銷售業(yè)務,注冊資金500萬元,實際收到注冊資金6萬元,有兩個股東,各出資50%。現在一個股東要進行股權轉讓,請問怎么操作?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據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第67號公告 第四條 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guī)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規(guī)定,個人轉讓股權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確認:1.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2.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